看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先给制作团队的明智点个赞。因为片子选择了高度高度高度还原雷米的小说《心理罪》,而不夸张地说,小说本身就是个重磅。
但因为小说太长,为了完整利落地讲完这个故事,电影还是省去/改变了原著中很多重要的人物背景和细节。
本人觉得非常有必要出一个原著电影对比稿,出于两个目的:向喜欢这部电影的观众安利下原著,因为原著框架更大、展开的维度更多,人物动机也非常足。
给原著粉们打个预防针,照小编看来,可能这个制作团队是不打算拍续集了。
电影中,廖亚凡被强暴后,父亲收了犯罪嫌疑人家里的钱撤回诉讼,该赎罪的人逍遥法外,廖亚凡却承受家庭分崩离析、还得上了抑郁症。方木因为同情她,把她带到了自己的家里。虽然这种安排可以解释廖亚凡对方木的依赖,但对方木强烈的责任感缺乏说服力。而且,把没有血缘关系的未成年少女带到家里养,不但要面对舆论压力,也是要法律风险的。
而小说中,廖亚凡和方木第一次相遇,方木是个大学生,而廖亚凡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那时,年少气盛的方木第一次破解了学校的连环案,那个包庇罪犯协助,却又用生命偿还了自己罪行的人,正是廖亚凡的母亲,大学的宿管员。
自己虽然破了案,却也让一个孩子失去了母亲,方木的愧疚之情这个时候已经埋下了根。
廖亚凡进入孤儿院逐渐长大,而方木的照顾让她日渐生出男女情愫。然而方木无疑不会接受这段不合常理的恋情,廖亚凡一气之下出走,堕落街头、风餐露宿。多年之后,当憔悴的廖亚凡再次出现在方木面前,他的愧疚和思念涌上心头,肯定会付出一切来让廖亚凡变得更好。
这样一来,方木让廖亚凡住进自己家里的行为就合理多了,他俩的感情深度也足以铺垫后面的戏份。
李一,一个后离奇脱罪的人,在现实中的指代已经不能更清楚。这个人物的加入还是很值得借鉴的,虽然已经是陈年旧案,但依旧能唤起观众当年的愤恨,产生共鸣;而且省去了交代原著中廖亚凡身份。
李一的加入还让方木的同事,余皑磊扮演的杨学武成为了本片的关键人物之一。杨学武是如此正义但如此冲动之人,他因为愤怒殴打李一,必然也会因愤怒想要私刑处置江亚。所以方木都不用费劲跟他演戏,一句“相信我”就能把“杨学武的局”变成“方木的局”
而江亚也正是因看到了殴打李一的杨学武且将其看成了“偶像”方木,才产生了模仿以暴制暴,成为“城市之光”的动机。最后江亚把李一藏在地下室,也省去了魏巍前夫的出场。
李一的暴行,激发了杨学武的暴行,连锁反应激发了江亚的暴行,但这时候方木却都守住了底线,这才是真的“主角光环”
有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米楠和方木的感情产生得莫名其妙的?
原著中米楠的背景可惨多了,被男友抛弃、没脸回家、没钱还得堕胎,而当她经历所有折磨时,陌生人方木的帮助成了她所有的力量。
也许是对方木的依恋,也许是对方木所代表的警察形象的敬仰,她后来报考了警校,成为一名警花。这样,她跟方木的感情线也就很自然而然发展下去了。其实,刘诗诗演的米楠,一点也没有原著中米楠的隐忍和高冷,开篇爬摩天轮的那段也成功入围最脑残桥段。
当然,不能否认,电影将米楠当警察的原因改成想要保护自己缺乏父亲的家庭,更适合电影化。原著那种离奇的经历全堆在电影里就有“卖惨”的嫌疑了。
魏巍成为背景墙,简直是本片最大的缺憾,应该是“删减”惹的锅。
一个师大的大学生,为什么要嫁给既没有财力也没考上警校的江亚?
杀完人的江亚总是津津乐道给魏巍汇报,不也在透露着,这姑娘以前肯定也不简单。
最后,好歹林嘉欣也是一代女神啊,给点不浮肿的美好画面好不好?
魏巍的故事如果展开,估计一个连续剧都拍不完了。我理解电影因为时长和不想过于累赘做出的选择,但你好歹留点线索啊?哪怕一个镜头也好?
把廖亚凡的背景简化,抹灭了拍前作的可能性;把魏巍的片段剪掉,似乎更想断掉原著粉的希望:我们也不确定能不能拍续集,你们就先别期待吧。
所以,一本原著拆开拍真是原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