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尹民(1887-1911),字靖庵,号无我,闽县人,家住杨桥巷。林觉民的族弟。父亲林孝杨,号乐天,为仁厚长者,娶妻梁氏,生二子,次子即林尹民。林尹民刚出生,母亲便逝世了。长大后,林尹民对父亲极为孝顺,对哥也很尊敬。性格豪爽又有远大志向,但花钱很大,见别人吝啬,就说“伧气逼人,俗不可耐。”拒绝交往。平时喜欢喝酒,饮“数斗不乱”每年夏天和冬天时,酒后往往捶胸顿足,思念母亲,非常哀痛。宣统元年(1909年)冬,患大病,几乎掉了性命,病愈经亲友规劝,戒酒了。
林尹民很有力气,能举起三百斤大石,曾聘请拳师学习少林武术,五年毕业。他沉着勇猛,寡言少语。爱好打猎,曾入山与猛兽搏斗,险死几次,斗志更加昂然,引以为乐。他性情刚烈,发怒时喊声震天,令人胆寒,人们称其为“飞将”一次他黑夜提刀,埋伏在栅栏上。三更时,打更人从他面前经过,林尹民突然跳下,拔出钢刀,打更人见刀光如雪,疑为绿林中人,跪地求饶,大叫“大王饶命”!时年十六七岁,其放荡不羁于此可见,“然其神威,亦可想见矣”
宣统二年(1910年)冬,林尹民遵父命回福州过年。他早年订婚,父亲要他马上结婚,他婉言谢绝,私下对亲近的人说:“现在不是结婚的时候,即使有天姿国色的人,也应忍泪不顾。何况未娶,而自寻苦恼呢!如有不幸,怎么对得起她?”宣统三年春,林尹民离开福州又到日本,当时福建革命党人大多到广州,郑烈因病没有动身。林尹民知道起义时间即在旦夕,喜形于色,但恐怕来不及参加,对郑烈说:“你们为什么不用电报通知我,只作‘速来’二字,家中人一定不会怀疑。现在万一来不及,不但无法表明我不是胆小,而且辜负了平生所学。如果起义失败,战友牺牲,我活着有何意义。”革命意志非常坚定。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三月十七日,郑烈病刚愈,林尹民与郑烈携带六箱军火回国。在船中,他读《岳飞集》,笑对郑烈说:“岳飞在天有灵,我们的义举和他的抗金精神一样,他一定支持。如果不幸失败而死,必为厉鬼杀贼,中国前途真不可量啊!”二十七日早晨到广州,同志们见他来到,十分欢喜,互相握手祝贺。二十九日下午爆发了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林尹民与先锋队队员在黄兴的率领下进攻广东总督署衙门。他怒发冲冠,大呼杀敌,所向披靡,杀死十多人。看见同志中枪而死,更加愤怒,喊哑了声音,两眼出血,扔,开枪向前,杀得官军如摧枯拉朽,虽身中数十枪,全身流血,而战斗更为猛烈,“吼声如雷”官军见之,节节败退。终因“飞弹中脑,血涌如注”,他壮烈牺牲,年仅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