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与艺术摄影结缘,并成为一名出色的模特,可谓是出于机缘巧合。
这位出生于1976年的安徽女孩,从小就开始学习舞蹈,练习艺术体操。汤加丽的成绩也很不错,还在安徽省青少年运动会上拿到过两枚金牌。后来,汤加丽进入安徽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学习。这样的经历,使得汤加丽颇有气质,也为她日后涉足艺术摄影奠定了基础。
这种心境,则与汤加丽拍摄写真前的状态如出一辙。20世纪90年代时,青春洋溢的汤加丽和身边的小姐妹一样,萌生了向影视圈发展的想法。有一次,汤加丽去拍照时,恰好遇到了有工作人员招聘内衣模特。当时,汤加丽并没有主动报名,因为她也没想过自己的身材能够胜任内衣模特。
女性的爱美的,何况是正值青春年华的汤加丽呢?由此,汤加丽对镜头萌生了好感。
当时国内虽然还相当保守,可艺术摄影也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了。只是,敢于尝试的女性终究还是很少,身材条件好的更是不多。这个时候,开始有人建议汤加丽去拍摄一些摄影。就这样,汤加丽又往前迈了一大步。
与汤加丽合作的摄影师,便是张旭龙。张旭龙当时已经是国内知名的优秀摄影师,在1999年获得了第三届中国人像摄影“十杰”称号,又于2000年被评为世界华人艺术家,有着“写真王子”的美誉。汤加丽与张旭龙的合作,可谓是千里马遇到了真伯乐。
事情看起来进行得很顺利,摄影师与女模特之间的合作也相当和谐。可是,这里留下的一个隐患在于,在张旭龙所签的《授权书》中,并没有约定稿费的分配情况。
这本写真集,是中国第一本采用实名女模特的作品。因此,很多人都称汤加丽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事发于19年前,其轰动可想而知。
尽管充满了争议,可《汤加丽写真》还是大卖了。首次印刷的册,刚投入市场就被抢购一空。于是,出版社不断加印,汤加丽也成为了当年人气最火的女模特。根据汤加丽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她赚取了超过十七万的稿酬。
2003年7月19日,张旭龙被侵犯署名权及被侵犯作品完整权为由,将汤加丽和人民美术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15万报酬和案件的诉讼费用。不过,这次对簿公堂,张旭龙虽然获胜,仅仅是获得了登报道歉,但《汤加丽写真》则被判停止出版了。此后,张旭龙再次单独起诉汤加丽并胜诉,获得了汤加丽十万元的赔偿。
至此,《汤加丽写真》停印、停售,汤加丽则从所获的十七万稿费中,拿出十万元赔偿了摄影师张旭龙。然而,接下来,又发生了新的官司。
这次对簿公堂,汤加丽的部分请求获得了支持,张旭龙被判支付汤加丽30万元的损失费,并公开向汤加丽道歉。与此同时,张旭龙经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写真也停印、停售。
后来,汤加丽又连续推出了《汤加丽写真日记》等几部写真作品。不过,关于这些摄影作品,网络上依然褒贬不一。总得来看,真正以艺术的眼光审视这些唯美摄影作品的人,少之又少。
作家肖春雷曾经说:“艺术有比一个时代更长久的生命,也有超乎一个社会观念的价值。”对于摄影艺术爱好者而言,张旭龙与汤加丽合作的写真,堪称经典。尽管属于汤加丽的时代已经渐渐远去了,但她在艺术史上的成就,是不会被轻易否定的。
刘海粟曾坦言:“人体美是美中之至美!”进入21世纪以后,人们的价值观念改变得更为迅速,世人对模特的认识也不断提高。在绘画、摄影和雕塑等领域,如果缺少了人体模特的存在,是难以发展的。
但回顾“汤加丽写真”事件,摄影师与模特之间的争议,仍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实事求是地说,《汤加丽写真》的艺术成就很高,但当它流入市场以后,也确实引发了利益纠葛。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双方更真实的想法如何,在此难以断言。不过,先后数册写真的停印、停售,又何尝不是他们双方自己的损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