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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布【为何南美有很多白人土著混血儿北美却少:1492年8月3日哥伦布启航】

时间:2024-11-01 11:22:04阅读:

哥伦布【为何南美有很多白人土著混血儿北美却少:1492年8月3日哥伦布启航】

萨沙历史上的今天。

为何南美有很多白人土著混血儿北美却很少:1492年8月3日意大利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率领船队离开西班牙,开始穿越大西洋的远航。

为什么南美和中美洲有大量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儿,北美洲却很少见?

萨沙去南美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除了阿根廷以外,南美各国纯粹的白人或者印第安人都不是很多,大部分是两者的混血,其中尤以西班牙和印第安混血后裔为多数。

以委内瑞拉为例,该国白人只有百分之二十几,印第安人只有百分之二,其余都是西班牙和印第安人混血后裔。

委内瑞拉的邻国哥伦比亚,也差不多。白人是百分之二十,西班牙和印第安混血百分之六十,其余主要是印第安人、黑人,以及黑白混血后裔。

有意思的是,今天美国、加拿大的印第安人也存在不少同白人混血。

但是,在美国建立的时候,几乎不存在什么混血印第安人后裔,白人同印第安人格格不入,互相歧视。

为什么会这样?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基本是这几个原因。

第一,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在当年没有太多的种族意识。

大航海时代之前,西班牙在欧洲本来就是异端。

很多人不知道,西班牙人居住的伊比利亚半岛,曾经被北非的军队入侵,还被控制了长达800年。

今天大家去西班牙旅游,还能看到一些阿拉伯氛围浓郁的古代建筑,就是当年的烙印。

由于外族的近千年统治,西班牙人的血统是比较混乱的。

在君主统治时期,大量西班牙原住民为了免于迫害,改信仰教,得以和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通婚。

西班牙双王征服了整个半岛后,决定彻底消灭教的传播。他们的方法很简单,一律被赶出西班牙,流放到北非或者土耳其。这些被流放的人,只给他们留下路费,其余财产全部没收。拒绝离开的,会被当作异教徒送到让人闻风丧胆的宗教裁判所。

这种情况下,很多只得放弃信仰,成为基督徒。

这样一来,西班牙人的血统就很杂乱了。

而西班牙最大的问题是,地理位置不好。他同北非大陆近在咫尺,直布罗陀海峡仅有14公里宽度,用块木板都能飘过去。加上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成为异族争夺的目标,也是外族攻打欧洲的一个落脚点。

当年迦太基人就是首先攻入西班牙,站住脚以后再图发展。

外来征服者到了西班牙以后,却被北方的比利牛斯山脉阻挡,很难到达法国,只能留在当地。

于是,这里历史上就有很多征服和混血,阿拉伯人只是其中一股而已。

说来说去,西班牙人的血统很杂乱,同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完全不同的。

英国的主体民族盎格鲁撒克逊人,自从达到英国本土以后就拒绝和外族通婚。甚至同是白人的凯尔特人,他们也是坚决不通婚的。

12世纪,英格兰下令,在爱尔兰居住的英格兰人如果同本地人通婚,属于叛国罪,一律要处死。夸张的是,英格兰人穿着爱尔兰衣服或者使用爱尔兰的语言,就要被没收全部土地。

实际上,英格兰人自古就没有同外族通婚的传统,所以血统比较纯正。

第二,双方到达的美洲不同。

西班牙人到美洲是16世纪的事情,而英国白人到美洲是17世纪,差了100多年。

除了时间以外,西班牙人到达的主要是中美洲和南美洲,遇到了玛雅人、阿兹台克人、印加人等比较强大的印第安民族。

以阿兹台克人为例,在1520年有一千两百万人口。当时在美洲的西班牙人,充其量只有十多万人。

面对数量百倍的原住民,西班牙人的、火炮也没有后来压倒性的优势,是无法单纯靠武力征服的。

如皮萨罗的远征军似乎只有几百人,好像一举打垮了印加帝国。实际上,皮萨罗有上万西班牙军队的后援。更重要的,他是得到印加帝国部落酋长们的支持。

这些酋长很强大,拥有几百万人口和10万以上军队即便如此,皮萨罗和他的继任者也花费几十年,才打垮了陷入严重内乱和瘟疫的印加帝国。

在征服期间,西班牙人最大程度上利用了印加酋长们。

从各方面考虑,西班牙人需要和同这些土著居民保持很好的关系,甚至大面积通婚,利用他们。

在很长一段时间,西班牙人将土著居民还是优待的,给与他们一定的待遇。

比如1573年西班牙国王命令,给在美洲的西班牙殖民者分配土地,规定了土地的面积。

同时,国王也认可土著居民合法拥有土地,面积并不小于西班牙人。

英国人到达的北美洲,情况就完全不同。

北美洲印第安人仅有二三百万人,最多不超过四百万,还散布在整个北美大陆,地广人稀。

这些印第安分为无数部落,主要以北美野牛或者放牧为生,非常原始,实力极弱。普通部落只有一两百人,因为只能养活这么多人。

另外,由于北美地区的气温较低,对于人类生存是比较大的挑战。在没有棉花的时代,只依靠兽皮和木材来取暖,有很大难度,冬天也很难找到猎物。

所以,北美印第安人逐步南迁,进入温暖的墨西哥地区。留在北美的印第安人实力弱小,没有南下的能力,只能在这里艰难生活。

对于英国人来说,不需要笼络实力弱小的北美印第安人,只要将他们武力征服即可,根本不需要通婚、联姻。

第三,双方治理美洲的模式不同。

西班牙人对于美洲的治理,基本是将南美印第安人搞成二等公民甚至奴隶。

西班牙人利用这些印第安人开采他们需要的银矿、宝石矿,攫取皮毛、矿产等重要资源,后来又是搞食糖、等种植园之类,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从非洲运输黑奴到美洲是困难的,黑奴价格也是极高的。这些廉价劳动力,只能利用本地的印第安人。

在西班牙王室的财政收入中,美洲土著居民的税收是很重要的。为了这些税收,西班牙也要维持殖民地印第安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然王室的财政就会崩溃。

同时,西班牙为了发展美洲殖民地,在很长一段时间允许白人殖民者,可以合法奴役印第安人成为佃户,以低廉的收入为其服务。诸如墨西哥征服者科尔特斯,就有11万土著佃户,为其耕种土地。

站在这些殖民地主角度考虑,印第安人虽不是黑奴,却也是就是他们的一部分财产,需要想方设法保护。

英国人到达北美就不同。

他们主要是农夫,自己耕地,要么就是以放牧为生,都不需要什么劳动力。至于南方的种植园,是殖民地发展一段时间后的事情了。当时黑奴价格已经可以承受,也没有必要使用印第安人。

美印第安人太少,人人尚武,也无法抓来当奴隶,更别说抓来女人做老婆了。

其实,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共存、通婚,完全是迫于现实。

萨沙去阿根廷的时候,发现该国完全是白人,就像欧洲。这是因为,西班牙人来到阿根廷看到辽阔的草场,就以放牧为生。放牧不需要什么劳动力,西班牙人将印第安人驱赶离开阿根廷。

结果,今天阿根廷的白人超过百分之九十五,几乎是单一民族国家。

如果南美洲都是阿根廷那种地形,恐怕也不存在什么混血人种。

第四,婚姻观念不同。

在16世纪,欧洲还很落后,来到南美这种蛮荒地方的西班牙人都是男人,都是一些胆大的冒险家,或者野心勃勃的亡命徒,哪里有什么女人。

这些水手、士兵都是青壮年,往往有很强的。而他们的生活充满危险,随时可能因为海难、战斗或者一场传染病而送命。

这些水手、士兵多抱着及时享乐心理,狂嫖滥饮都是寻常事。

他们一般都会找当地女人为妻子或者情人,自然有很多混血了。

在西班牙人看来,只要土著皈依,也就是基督徒,可以通婚。而美洲大部分土著居民,在教会的影响下都成为基督徒。

英国人就不同。他们大多是新教,对于婚姻的要求很高。

最夸张的是最早到北美的清教徒,他们是新教的一个派别。这些人在英国也被称为圣人,他们“不吸烟”、“不喝酒”、“不看戏”、“不跳舞”,还有很多清规戒律。

这些人对于家庭和婚姻看得很重,即便大家都是白人,只要不是同一民族,互相一般不通婚。

很多英格兰人只和自己本土老家附近的人通婚,更不可能和印第安人通婚。

随后来美国的移民主要是爱尔兰人、德国人,他们也相当重视家庭,几乎不和外族通婚。

尤其是从17世纪开始,白人移民美国多是一家家的搬迁过来,也包括女人,解决了女人少的问题。

其实,北美的白人也有和印第安人通婚的现象,今天一些白人祖先就有印第安血统,并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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