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纳雍十大帮派(毕节通报4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涉及47人)

时间:2024-11-02 23:30:35阅读:

纳雍十大帮派(毕节通报4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涉及47人)

4月15日上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黔西县杜飞鹏等17人涉黑案、赫章县胡占奎等14人涉黑案、纳雍县龙德江等12人恶势力案、大方县张迁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4件涉黑涉恶案件。

一、黔西县杜飞鹏等17人涉黑案杜飞鹏案由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3月29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2013年1月18日,杜飞鹏刑满释放后,先后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其他闲散人员,并利用其敢打敢杀的恶名将以刑满释放人员为首的“兄弟会”、“新西门帮”人员纳入其麾下。2014年,杜飞鹏采用金钱引诱、提供交通工具等手段拉拢以刑满释放人员何斌为首的替他人非法暴力讨债、挡债的“地下出警队”加入后,逐步衍变成以杜飞鹏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杜飞鹏等人通过有组织地采用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替他人摆平事端,帮他人非法讨债、挡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势力和经济实力。为确立该犯罪组织在黔西县的强势地位和维护其组织的非法利益,杜飞鹏及其组织成员与其他帮派相互聚众斗殴,炫耀武力,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黔西县城及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杜飞鹏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他15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该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对其违法犯罪所得继续追缴。

二、赫章县胡占奎等14人涉黑案胡占奎案由赫章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胡占奎等人利用宗族势力,通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手段确立强势地位,逐渐形成以胡占奎为首、以宗族血源为纽带的人数较多、骨干成员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方式非法敛财,获取经济利益用以支持组织活动。该组织在赫章县德卓乡大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操纵、扰乱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秩序。胡占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其中1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被并处罚金共人民币八十余万元。

三、纳雍县龙德江等12人恶势力案四、大方县张迁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迁案由大方县人民法院一审。2018年12月29日大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以张迁为首,以李朝杰、彭青、余磊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在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一带,大方县东关乡收费站至杭瑞高速遵义方向匝道路段一带,多次“碰瓷”过往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通过言语威胁、恐吓以及暴力殴打等手段,强行索要钱财,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乌当区奶牛场辖区及大方县东关乡杭瑞高速公路辖区人民群众及过往车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张迁因犯敲诈勒索罪、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罚。

热点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