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我到广州的时候,处处都是小心翼翼的,一是初来乍到,二是对这个繁华的都市充满了好奇。感慨于它的飞速发展,灯红酒绿,也忌惮于城市里的两路人:一是那些骑着摩托车戴着治安袖标的,一是那些骑着摩托潜伏在城市角落的拉客仔。
骑摩托戴着治安袖标的,他们是维护治安的,但是他们也是查暂住证的。对于打工的来说,查暂住证是最头疼的!那时候,要求打工的必须有工作单位和住址。出门能查到你的身份和职业。也是为了应对频繁的治安案件。然而一个月几百块钱的费用令很多打工的头疼不已,所以很多也就偷偷的不去办理,遇着查证的轻则罚款,重则拘留遣送。所以过得提心吊胆。
然而,对于打工者,那些骑着摩托车堵在车站码头角落里的搭客仔才是最大的威胁。他们都是一大帮的出动,在车站,每次客车刚停下,一堆搭客仔便涌上前去,“靓仔他们这些猖獗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看到有些貌似有钱的,走到跟前也不说话直接一闷棍……然后逃之夭夭。
晚上我们左等右等的还不见他回来,便去沿路寻找,没走多远就看见一群人围观才发现了躺在地上的他。士多店老板娘才告诉了我们事情的经过。而且埋怨的说“你们这些捞仔也不知道注意安全,被人抢的时候还像个守财奴样的抓住包不给人家”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