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帖还称,刘宏的“四个妻子”现身医院“抢”遗体,还将四人的工作单位或住址列出:“大老婆有两个女儿,刘妍、刘倩;二老婆有一儿一女,在市房管局工作;三老婆带孩子在石家庄工作、生活;四老婆和孩子,跟刘宏住在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家属院”描写得有鼻子有眼的,但事实又是如何呢?
事后有关调查表明,刘宏生前任职河北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而不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去世时已退休两年,终年62岁。刘宏确实是因车辆摩擦与对方争执被失手打死。那么,网帖中提及的刘宏“一夫四妻”、“家产过亿”等内容是否属实?对此,其家人称网帖内容“纯属无稽之谈”
刘宏的弟弟刘长青称,有关刘宏“一夫四妻”的传言纯属捏造,我从来没见过大哥的三老婆和四老婆,她们也没有来找过我。“家产过亿”更是无稽之谈,大哥工资收入比较高,生活上又勤俭节约,完全没有“发横财”的迹象。但我大哥确实有过两任妻子,并将此事隐瞒多年。直到刘宏去世后,刘长青才见到大哥第二任的妻子。
刘长青承认,大哥的第二任老婆确实存在。刘宏在2001年与结发妻子郝秀才办理离婚,并在2008年与一名叫梁丽的女子结婚,组织了新的家庭。这个事情组织上是知道的,单位宿舍的干部家属也清楚。刘宏不愿意张扬此事,所以没有向家族中的亲戚朋友透露。每年春节回老家探亲,刘宏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去。每当被问到怎么不带大嫂回来,他都以其他理由搪塞过去。
“我大哥在医院抢救时,大嫂郝秀才和后妻梁丽都来到医院,我才知道大哥早已与这个小他20岁的女人结婚”据刘长青回忆,他当时质问梁丽与刘宏是什么关系,不料梁丽当场拿出结婚证,证明自己与刘宏早在2008年就已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
刘长青对大哥一向很信任、很崇拜,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是事实。因为涉及到刘宏的遗产继承问题,刘长青在桃城区法院查到了刘宏与原配郝秀才的离婚调解书。在桃城区民政局,他又查到了刘宏与梁丽的结婚登记,刘长青这才相信大哥刘宏确实办理离婚手续,并娶了第二任妻子。
2001年初,梁丽的丈夫马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检察院查办。梁丽通过他人介绍找到时任反贪局局长的刘宏,双方经多次接触互有好感。刘宏对梁丽曲折的生活经历深表同情,梁丽则对刘宏的为人产生倾慕,后来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刘宏的原配夫人郝秀才得知此事后,自知这段婚姻无以为继,但本身的能力有限,生活上需要依靠刘宏的经济支持,不能失去这个靠山。经多次协商,刘宏提出解决方法,与郝秀才办理离婚手续,经济上继续给予支持,“离婚不离家”然后与梁丽办理结婚手续,成为合法夫妻。刘宏采取两边跑的做法,白天到郝秀才住处吃饭。晚上回宿舍跟梁丽过。
刘宏,1948年出生于河北任丘,1968年在甘肃参军入伍,以正团职转业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他从普通侦查员干起,逐渐被提拔为副处长、反贪局局长。曾参与办理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伍、原石家庄市市长张二辰、原省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等大案要案。他被誉为河北省的"反贪快刀手",当年荣获“感动河北十大人物”奖。
2010年5月,河北、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到衡水调查。认为“刘宏在任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期间,先后指挥办案1100多件,对推动该市的反腐败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衡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多次抽调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专案工作,先后负责办理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侦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担任河北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后,多次被抽调到有关专案组工作,办案中积极建言献策,勤奋工作,体现了一名政法干部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