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是许多姓氏的发源地,老子、庄子、韩非子,吕不韦、范仲淹、司马光,司马懿、岳飞、郑成功,韩愈、刘禹锡,杜甫、白居易,以及科学家张衡,医学家张仲景,画家吴道子,书法家钟繇,发明家杜诗,法学家张释之都与河南有密不可分割。直到今天还有许多姓氏寻根修谱去河南去祭祖,修墓,修祠堂。这也可能是河南人聪明的原因。今天小编讲的这个故事,与河南有关,与孝心有关。
据记载: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看二十四孝故事,各种各样的都能理解,但是唯有有一个故事——杀儿奉母有点让人想不通。
又有典籍记载郭巨,晋代隆虑人,一说河内温县人。他的家庭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后成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 奇葩的是后面还有一首诗赞美: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