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7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教育指标体系应用的建议”,教育部做出答复。其中提到,关于更好发挥高校教师作用,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评价工作,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坚持以评价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关于完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二、关于更好发挥高校教师作用。
《中国00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