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是继北周之后建立起来的一个朝代。
1。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规定农民所受土地,分为露田和永业田两种,露田要归还,永业田不归还。一个成年男子受露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妇女只受露田四十亩。奴婢按照一般的成年人受田,一头牛按规定也可受田六十亩。官僚地主所受的田要比农民多得多。隋朝“均田”的土地,是无主荒地或由00直接掌握的官田。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一部分土地,对恢复社会生产是有利的。
2。减轻农民赋役负担:北周00原规定,已娶妻的男子每年纳绢一匹、绵八两、粟五石,未娶妻的男丁减半。男子自十八岁到五十九岁每年都要服劳役一个月,周宣帝时因修治洛阳宫一度增为四十五天。隋初规定农民缴纳租调,以床为计算单位,丁男一床,缴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或布一端,绵三两或麻三斤。单丁和奴婢只需缴纳一床租调的一半。随着政权的日益稳定,开皇三年,隋00把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每年服役日期由一个月减为二十天,调绢一匹由原来的四丈减为二丈。开皇十年,又规定五十岁以上一律免役收庸。租调徭役减轻,对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能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据记载,隋朝初年,社会经济有很大发展,出现了“人庶殷繁”的景象。显然,这与当时全国统一以及隋00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是有一定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