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兼任管理岗位,这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说的“双肩挑”。“双肩挑”人员既有管理岗位,也有专业技术岗位,这类人即可以按管理岗位执行工资,也可以按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工资,但是原则上要按主要岗位执行工资。
双肩挑要哪些条件?一般处级干部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级干部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才可以选择“双肩挑”。单纯从岗位工资角度来说,一般副科岗位低于中级十级工资。正科岗位低于中级八级岗位。副处岗位低于副高七级岗位。正处岗位低于副高五级岗位工资。“双肩挑”人员可以就高执行工资待遇。例如副科级干部同时又是中级九级,那么一般执行中级九级的岗位工资。副处级同时兼任副高七级岗位,一般就高执行副高七级的岗位工资。
在单位岗位职数比较紧缺的时候,“双肩挑”既占用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又可以就高执行待遇,所以这也引起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不满。有些单位为了避免内部矛盾,规定工作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执行工资待遇,不能两边都占。但一般“双肩挑”人员都是领导干部,实际执行中,许多单位还是按照就高原则执行工资。
在人社厅备案的工资库里,一般岗位是唯一的,原则上是不能随意变动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按照正科执行工资待遇,等到退休时想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八级执行兑现退休待遇,原则上只有免除正科职务,才能重新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执行退休待遇。
“双肩挑”本来是为了方便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管理工作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就变成为领导干部谋取双向晋升通道的工具,如果不合理设置“双肩挑”或者严格岗位选择,那么“双肩挑”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不利于内部团结稳定。所以,“双肩挑”还是要慎重,合理设置和严格管理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