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第349期《水浒传》的王婆并没有亲手,最后为何被判凌迟处死?
古代最残酷的刑罚就是凌迟,也叫作杀千刀。
其实凌迟也不是真的会割千刀,各朝各代不相同。
最初凌迟同分尸差不多,只是割几刀而已。
不过,分尸是杀了人以后,切碎尸体来示众。
而凌迟则是杀活人,更为血腥。
到了明清朝代,凌迟从以前的几十刀,一下子提高到几百刀甚至更多。
好在凌迟酷刑并不常用,只专门用于两种犯罪:谋反和人伦大罪。
大家都知道谋反,就是拉杆子造反。
谋反是诛九族的大罪,头子被凌迟处死也不稀奇。
那么,什么叫做人伦大罪呢?
就是一些违背基本人伦的极端罪行,听一听就让普通人无法接受的。
比如亲夫,儿子杀父亲,儿媳妇杀婆婆,父亲女儿等等。
显然,就算是开放的今天,这些犯罪也是骇人听闻的,会被重判甚至会死刑。
在古代严格礼教下,这些犯罪更是震惊全国的。
所以,犯有严重人伦罪行的人,才一律凌迟处死。
古代凌迟除了让受刑者痛苦无比以外,还有一个示众的性质,给犯人极大的羞辱性质。
犯人必须脱光了衣服割肉,女犯人也是如此,羞辱性是极强的。
而王婆即便只是唆使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在当时也是很严重的罪行。
潘金莲和西门庆会因此坐牢几年,而王婆坐牢时间则更长。
而王婆是教唆两人亲夫,即便没有亲自下手,罪行比两人还要严重。
而且王婆并不是完全置身事外,她也帮助潘金莲来处理犯罪现象,又在武松面前打掩护,绝对也是同案犯。
就当时的刑罚来说,王婆显然犯了人伦大罪,就应该凌迟处死。
说实在的,王婆被凌迟一点也不冤枉。
如果不是她为了从中捞好处,刻意地做淫媒拉皮条,这两人并不容易搞上。
潘金莲虽,却不能随便出门,无法和西门庆相见。
退一步说,就算潘金莲和西门庆认识了,他们也无法找到合适通奸的场所。
给两人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潘金莲家里通奸,因为武大郎随时可能回来。
所以,这两人本来是干不成通奸的事情,关键人物就是王婆。
王婆为了从中捞好处,不但刻意拉皮条让两人通奸,还提供自己家给两人行淫。
可见,王婆比奸夫淫妇还要坏得多。
另外,奸夫淫妇开始并没有想到,完全是王婆唆使的结果。
两人只是通奸,最多西门庆逃脱时候打伤了武大郎,都不是什么很重的罪行,最多坐牢一二年而已。
就算武松回来,顶多将两人痛打一顿,也不可能随便动刀子。
目睹奸情的只有武大郎一人,没有其他证人,就算报官也未必会坐牢。
就算报私仇打架,西门庆也有一身武功,并不怕武松。
而武松好歹是小叔子,是男人,总不可能随便去打身为女人的嫂子潘金莲。
所以,两人其实并不怕。
王婆唆使他们的理由,是让两人长久做夫妻。
宋代离婚要么是男人主动离婚,要么是夫妻协商一致,但主动权都在男人手中。
如果武大郎咬定不离婚,潘金莲一点办法也没有。
而潘金莲和西门庆已经沉迷于情欲,所谓色胆包天,才不顾一切地毒死了武大郎。
那么,王婆为什么要教唆呢?
因为武松未必对付得了潘金莲、西门庆,但一定能收拾王婆。
她就是开茶铺的老太,无权无势,武松好歹是县刑警大队长,玩死她很容易。
所以,狠毒的王婆干脆教唆他们灭口,一了百了。
只要武大郎死了,谁敢胡说这件事,武松未必能够查清楚真相。
况且武大郎死了,唯一的证人就没了,彻底除掉了法律上隐患。
王婆这种人,为了小利益就出毒计害人性命,活该被凌迟。
写到最后,莫名其妙的想起了石榴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