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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的真实性有多高(《竹书纪年》是一部奇书,比《春秋》《史记》更具原始性和真实性)

时间:2023-12-20 08:45:27阅读:

竹书纪年的真实性有多高(《竹书纪年》是一部奇书,比《春秋》《史记》更具原始性和真实性)

西晋咸宁五年,汲郡有个叫不准的贼盗发界内古墓,获古书简册凡数十车,经过官方整理,得书75篇,《竹书纪年》13篇即其中最重要者。《竹书纪年》上起黄帝,下到战国,是一部极其重要的史书,学者称之为“我国古代唯一流存的未经秦火和汉儒篡改的编年体通史”,是“这一时期唯一完整的年表”

《竹书纪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它首先出现于战国初期的魏国而不是其他诸侯国,是综合因素促成的。

三是优势使然。编纂编年体通史,需要广博的史料,而魏国在史料占有上独有优势。周幽王在位时,西周国势已颓,戎狄恃强,屡侵王畿,军事斗争形势严峻;三川皆震,河水竭,岐山崩,自然灾害严重;幽王无道,远君子、进小人,任用为人佞巧善谀好利之徒,如以虢石父为卿士治国理政,国人皆怨;幽王又宠爱褒姒,“坐则叠骨,立则并肩,饮则交杯,食则同器”,成天饮酒作乐,滥施淫威。周王室危机四伏。

幽王宠爱褒姒,想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所生的儿子伯服为太子。但幽王的王后本为申后,申后的儿子宜臼早已立为太子。幽王便想废掉申后和宜臼,改由褒姒和伯服代替,遭到大臣的强烈反对。然而,幽王一意孤行,于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褒姒则为王后。褒姒得势后,更与一群奸邪小人勾结,惑乱朝政,迫害忠良。

申后的父亲是申国国君,申国是周朝分封的汉水流域上游的重要封国,国力强盛。申后在宫中受到迫害,太子宜臼则逃往申国避祸。幽王听说宜臼逃到申国,便兴兵讨伐申国。申侯忍无可忍,于幽王十一年联合缯国和犬戎,发兵进攻镐京。犬戎军队和申缯军队分别从西、东两个方向杀向镐京,幽王急令点燃骊山烽火,但由于他曾烽火戏诸侯,诸侯没有派兵勤王。犬戎和申、缯军队攻入镐京,幽王和褒姒带着珍宝逃至骊山山脚下,犬戎军队追击幽王,幽王和伯服被犬戎所杀,褒姒被俘。

一种可能是为犬戎劫掠一空。《史记?周本纪》:“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有学者认为《夏书》《商书》《周纪》以及记载诸侯国历史的书籍也是“周赂”即财物,“尽取周赂”,史书不会独存。东周的王室没能继承周之财物,于是,在遗史的传承,或者只是在对周赂的记忆基础上,就按照自己的体系执笔编写史书,这就是《书》和《诗》,其真实性、可靠性不高。

《竹书纪年》流传至两宋,之后其片段附载于历代编纂的史书之中。《竹书纪年》成书后,魏襄王二十三年卒,即以此书作为随葬品而埋入地下,这本是极其不幸而又可惜的事,谁知古本《竹书纪年》却因此而得以保全,遗留后世。战国初期以前,大小国家都有自己的史书,但是随着兼并战争的推移,一些卿大夫宗族败亡,子孙降在皂隶或耕之于野,“宗庙之犧,为畎亩之勤”;而不少国家一旦社稷倾覆,其国史也都随之堙没。尤其是秦政燔书和楚人一炬,各国史书化为灰烬。而《竹书纪年》因深埋地下而幸存。

夏启继承大禹帝位,开启了古代中国一家一姓统治天下的漫长历史。在人治社会,君王的道德修养,对国家的有效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把“政”与“正”划等号,道出了为政之要。“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当权者向善,百姓自然也会向善。为官者的品德就好像风,老百姓好像草,风吹在草上,草必定会随着风而倒。孔子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上层的风气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强烈导向作用。因此,孔子希望天下惟有德者居之,厉行仁政德治,构建美好社会。

儒家借鉴夏商周治理农耕社会的经验教训,按照农耕社会的特点和农民的意愿,设计了一套治理农耕社会的政治方案。施仁政,以礼治天下,是这套政治方案的核心,而实施这套方案的关键因素只能是君王。因此,儒家提出最高统治者要“修己安人”,成为内圣外王。做修己的功夫,做到极处,就是内圣;做安人的功夫,做到极处,就是外王。人格锻炼到精纯,便是内圣;人格扩大到普遍,便是外王。儒家认为,内圣外王之道,是最高明的治世之道。

为增强儒家学说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孔子以上古时代的原始民主为底色,为后世君王修仁德描绘了美好图景,这就是尧、舜、禹传贤不传子的禅让图景。

司马迁的《五帝本纪》是这样描写的: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於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於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後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有夏,姓姒氏。

从中可以看出“禅让”是权力交接的理想方式,其特点:一是帝年老时,让年轻有为者主持国政;二是选拔的对象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锻炼和考察;三是先帝驾崩后,继位者都有“避让”之举,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重新回到国中继承帝位。

军事民主制突出特点是:民主与制衡。民主是指公民大会选举产生长老议事会,长老议事会选举产生军事首领;制衡是指公民大会制约长老议事会,长老议事会制约军事首领,军事首领按盟约行使权力。

军事首领有前任对后任的推举权、考察权,但最终决定权在长老议事会。既然决定权在长老议事会,军事首领推举后任就需要与长老议事会达成共识,因此,长老议事会的意见相当重要。司马迁记载,“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不仅如此,在其他重大问题决策上,长老议事会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尚书?尧典》载:帝尧说:“如今洪水泛滥,浩浩荡荡,危害四方。老百姓希望有人能出来治理,你们看谁能担此重任?”四岳说:“鲧可以担此重任。”帝尧说:“不行啊,他经常不依族约。”四岳说:“这完全是两回事,还是让他去试一试吧!”帝尧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只好同意让鲧去治水。

儒家的禅让说则与此有所不同,让人产生怀疑。与言及尧、舜、禹禅让事迹的《史记?五帝本纪》、《尚书》《左传》《国语》《庄子》《孟子》《荀子》等典籍相对立的有《韩非子》《竹书记年》《战国策》以及刘知几的《疑古》等。

韩非《说疑》篇说:“舜偪尧,禹偪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之弑其君者”

刘知几在《疑古》中说得更为明确:“按《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以禅授为疑。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朱丹,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而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徒虚语耳!”让我们对“禅让”的个案作以剖析——夏部族以善于治水而闻名,于是帝尧听从四岳的建议命夏部落的首领鲧去治水,但鲧治水失败,九年无功,淹没了许多土地和人畜,造成了更大的水患,被帝舜视为“四罪”之一,放逐鲧至羽山,鲧最后死在那里。

舜继任部落联盟首领后,改用鲧的儿子禹为司空,继续治水大业。史书载,“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身执耒锸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可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大禹治水的范围涉及九州,治水之后,九州方可安居,其功高五岳,德被四海,于是“禹锡玄圭,告厥成功”玄圭是当时最重要的礼器之一,赐玄圭是君权神授的象征。赐禹玄圭,玄圭便成为大禹平治九州、四海会同、膺受天命的象征物,是夏代的核心礼器。史载“舜有子七人,不以其子为后,见禹之贤,而欲以为后”,后来禹继承帝位。

禹成为执政官后,部落联盟领袖的专制权力大大加强。由氏族民主过渡到个人专制,是当时阶层分化和斗争的需要,也是集中力量建设大型公共工程与大自然斗争的需要,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为了进一步加强自己在治水过程中形成的权力,禹便到处巡行,对各地部落发号施令。禹在涂山召集各氏族部落首领集会,各部首领都带许多礼品来朝见他。禹在会稽大会诸侯并计算分配贡赋时,有个部落防风氏的首领因故迟到,而被禹下令处死。禹扩张的欲望也很强,趁“三苗”内乱之机,带领军队征伐南方的“三苗”部落,并在出征前发表了誓师词,表示要代表上天来惩罚“三苗”经过鏖战,大败“三苗”,“三苗”逃入汉水、丹水上游的崇山峻岭中,有的到达了江南。大禹在治水以及军事、政治上的成功,使他逐渐由军事民主制下的部落联盟首长,演变为个人专断独裁的君王。

虽然如此,禹仍不失为圣君。他制作了五种乐器,凡是向禹讲解为政之道者,击鼓;要求行仁义之事者,击钟;请求解决某种事情者,振铎;以忧患相告者,击磐;以狱讼相告者,摇鞀。禹听乐器的声音,便及时接待来访者,史称“五音听治”由于来访者多,禹有时甚至“一馈而十起,一沐而三提发”禹重民亲民,不仅稳定了统治,而且为王位世袭创造了条件。

禹与皋陶同为尧舜的重臣,禹是夏族首领,皋陶则出于少皞之族,生于曲阜偃地,尧赐姓曰偃,是东夷首领。“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在禹年迈时,他也按照禅让制的传统在部落联盟会议上推荐了东夷首领皋陶作继承人,可是不久皋陶死了。禹封皋陶之后于安徽六安及其以西之地,或许封在今河南许昌,后为有鬲氏。故史书说,有鬲是皋陶之后,偃姓之国,江淮之间、河南许昌、山东德州一带偃姓之国甚众。

《夏本纪?正义》引《帝王纪》也说:皋陶生于曲阜。曲阜偃地,故帝因之而以赐姓曰偃。尧禅舜,命之作士。舜禅禹,禹即帝位,以咎陶最贤,荐之于天,将有禅之意。未及禅,会皋陶卒。

大禹推荐皋陶为禹的嗣位者,是因为皋陶最有贤德,符合禅让制“尚贤”的原则。皋陶是辅佐大禹治水和征伐“三苗”的第一功臣。帝舜命皋陶“作士以理民”,任命皋陶为司法之官,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公正司法,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唐虞之道》曰: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又言:禅也者,上德授贤之谓也。上德则天下有君而世明。授贤则民兴而教而化乎道。不禅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

然而,为后世称颂不已的禅让制度,却因“皋陶卒,禹又授天下于益”,而令人疑窦丛生。《史记?夏本纪》记载: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可是,如若益缺少贤德,禹就违背了禅让制尚贤的原则,益真的不贤吗?

大费与禹平治水土,功成,帝舜赐禹玄圭。禹对帝舜说平治水土之功,并非自己独有,大费亦有辅佐之功,暗示帝舜也应赏赐大费。于是,帝舜“赞禹功,其赐尔皁游”,说大费子孙后代将会繁盛。

皁,皂。《索隐》:游音旒。谓赐以皁色旌旆之旒,色与玄玉色副,言其大功成也。《索隐》:出犹生也。言尔后嗣繁昌,将大生出子孙也。故左传亦云“晋公子姬出也”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辅佐帝舜调训鸟兽,鸟兽多驯服,有政绩,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

尧统治时,选贤任能,但并未分职,舜执政后,进一步设立管理部落联盟的官职,选任贤能之人如禹、弃、契、皋陶、益、垂等分职管理各项事务,舜对其三岁一考绩,考核三次后奖优罚劣,结果皋陶、弃、契、益、垂等都在各自官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

这表明伯益乃“贤”者,并非孟子云,“益之相禹也,年历少,施泽于民未久”,缺少贤德。

对此,《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说:“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尧、舜,明矣。”事实应该是,皋陶死后,禹又推荐了东夷族的伯益作自己的继承人。在军事民主制度下,军事首领的权力受到长老议事会的制约,而禹执政后期,长老议事会已成为参谋咨询机构,对禹的权力无法构成约束,但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的传统影响依然存在,所以禹只能传贤不传子。但禹为了达到将权力传给子启的目的,私下里却又培植自己的儿子启,让启掌握很多权力,不给伯益以实权,也不给他树立威信的机会。禹死后,由于伯益既不掌握实权又没有威信,得不到各部族的拥护和支持,“朝觐颂狱者”都不去找伯益而去找启,民间歌谣也不赞颂伯益而赞颂启。部落领袖和民间都说:“启是帝禹的儿子,他才是我们的君主。”那个时代是诸侯承认天子,而不像西周是天子承认诸侯,启经过苦心经营,继承了禹的帝位,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王朝。

东夷族首领伯益本来是禹的继承人,现在王位被启所夺,便率领强大的东夷部队向启发动进攻,打败并俘虏了启。启逃出囚禁之地,重新组织军队,向伯益反攻,经过艰苦的战斗,终于打败了伯益,伯益被启抓获并处死,这就是古书上所记的“益干启位,启杀之。”这时夏部落在西方的同姓族邦有扈氏,觉得启继位违反了“游戏规则”,便起兵伐启。有扈氏活动于今陕西中部,力量较大。启的军队和有扈氏的军队在甘泽地方发生大战。启在战前发表了誓词《甘誓》,声讨有扈氏威侮天道、怠慢人事的罪行,表示自己要代表上天的意志去惩罚他们,鼓励自己的部属奋勇杀敌,不听命令的将士将受到惩罚。启与有扈氏两军相持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启征服了有扈氏,“有扈氏为义而亡”

启东平东夷,西平有扈,于是在钧台大会诸侯,各地诸侯前来祝贺,表示拥戴他的统治,表明夏王朝的统治已经稳定。

那么,启贤于益吗?非也。《墨子?非乐上》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氏。”《楚辞?离骚》亦云:“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衖。”也有人不以为然。梁启超则说:“启杀益,大甲杀伊尹两事,后人因习闻《孟子》《史记》说,骤睹此则大骇。殊不思孟子不过与魏安厘王史官同时,而孟子不在史职,闻见不逮史官之确;司马迁又不及见秦所焚之诸侯史记,其记述不过后《孟子》而已;何足据以推翻《竹书》?而论者或因此疑《竹书》之全伪,殊不知凡作伪者必投合时代心理,经汉、魏儒者鼓吹以后,伯益、伊尹辈早已如神圣不可侵犯,安有晋时作伪书之人乃肯立此等异说以资人集矢者?实则以情理论,伯益、伊尹既非超人的异类,逼位谋篡,何足为奇?启及大甲为自卫计而杀之,亦意中事。故吾侪宁认《竹书》所记为较合乎古代社会状况。《竹书》既有此等记载,適足证其不伪;而今本《竹书》削去之,则反足证其伪也。”梁启超之言,是比较中肯的。

《竹书纪年》在某些方面的记载确实比《史记》真实。西晋咸宁五年,汲郡有个叫不准的贼盗发界内古墓,获古书简册凡数十车,经过官方整理,得书75篇,《竹书纪年》13篇即其中最重要者。《竹书纪年》上起黄帝,下到战国,是一部极其重要的史书,学者称之为“我国古代唯一流存的未经秦火和汉儒篡改的编年体通史”,是“这一时期唯一完整的年表”

《竹书纪年》成书年代介于《春秋》与《史记》之间。《隋书?经籍志》云:“《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盡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魏哀王应为魏襄王。

清代以来,很多学者利用古本《竹书纪年》校订《史记》战国部分的内容,成效卓著。李学勤指出:“现在可以说,已经没有人墨守《史记?六国年表》了。《纪年》的这种作用,是容易理解的,因为《纪年》本来是地下出土的战国原本,以战国人叙述战国事,尤其是与魏有关的事迹,自然比较翔实可据。”《史记?殷本纪》及《三代世表》无“王亥”之名,而《纪年》载:“殷王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对此,王国维说:“王亥之名,竟于卜辞见之。其事虽未必尽然,而其人则却非虚构。”对于厉王出奔后之“共和”,《史记》以为是周公、召公共同执政,号曰“共和”,而《纪年》则说是“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近代史家多以古本《纪年》所记为是。共伯和就是卫国共邑的采邑主姬和,后为卫国国君,即卫武公。周厉王奔彘后,召公拥立太子静失败,旋即偕太子静跑到成周,纠集同姓诸侯商讨解决宗周危机的办法,共伯和作为姬姓大国卫国的代表与会,并被派往宗周平乱;随后,召公、周公又让太子静以“准王”身份辅佐共伯和,实有监政监军的性质,维系联合执政格局的权力平衡。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为他赢得了人望,使他成为事实上的摄政王。厉王死后,太子静正式登基,姬和返回共邑,权力平稳过渡。

其实,尧、舜、禹作为传说人物是否真实,是否德配天地,禅让有无其事,尧舜禹时代是否像传说中那样非常美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孔子推崇尧舜禹及其无比美好的时代,把自己的价值理想对象化,增强了儒家学说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更好地向人们尤其是君王宣扬了仁政德治的治世思想。孟子亦然,他否定“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认为启得天下不是因为启是禹子,而是因为启比益更“贤”,具有合法性,这其实是孟子试图用“尚贤”思想影响社会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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