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些事项,和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
一、账号和昵称的不同但是,在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里,却不是这样。
后台的账号往往是由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组成,基本没有汉字。
二、身份证名下的账户因为绑定的,可能是别人的身份证号码。
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和被使用者能够承认或者有其他证据,是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的。
但是,取证难,你懂的。
三、额度冻结和账户冻结额度冻结是指在一定的数额范围内冻结,账户冻结是指对整个相互进行冻结。
账户冻结就比较狠了,账户里所有的钱都不能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查控系统只支持额度冻结,并不支持账户冻结。
四、冻结效力冻结只是防止被执行人将余额取走或支付,并不代表余额已经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脱离。
如果达到脱离的效果,那需要扣划。
冻结期间,被执行人的账户可以进钱却不能支付。
冻结解除后,账户里面的余额不会少,被执行人仍然能正常使用。
所以,冻结不会成功,执行法官往往对余额为0的账户无法操作。
五、扣划的效力扣划是以冻结为前提的,只有冻结以后才能扣划。
像银行存款一样,扣划要在冻结后的15个工作日后网络查控系统才允许操作,在此之前,是无法操作的。
扣划以后,余额会转到法院的账户,法院再支付给申请人,这才算申请人拿到了钱。
扣划以后解除冻结的,余额会减少,扣划的数额就是减少的数额。
所以,执行事项要与执行法官多沟通,按照平时所想,可能不会与实际操作想吻合。
执行程序纷繁复杂,每一个事项都包含了大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