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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开国诏书(1271忽必烈建立大元)

时间:2024-01-01 08:38:07阅读:

元朝开国诏书(1271忽必烈建立大元)

蒙古人最早以草青为岁,故而人们之间询问年龄不是问您几岁了而是问草青了几次了。直到蒙古汗国建立后,也只是以中原的天干地支纪年,在《蒙古秘史》中则将午年写为马儿年,戌年写为狗儿年,未年写为羊儿年,亥年写为猪儿年。

从此形成传统,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建立一个新年号,古人称为建元表岁,表明新的国君已经即位或者新的纪元的开始。在采用西历之前,这是中国历代王朝纪年的方法。

其二是说,从朕开始,将“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即继承中国历朝历代的正统和制度。

其三是说,“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也是表明他继承了中国的正统,决心推行中国原有的治国之道。

其四是说,“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表明天下从此将重归统一。他们根据儒家经典《春秋》与《易经》的精神,选取“中统”一词作为年号,所谓“中统”就是“中国正统”

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政权并存的时期,尤其是在少数民族政权和汉族政权对立的情况下,双方都争夺正统归属。忽必烈以“中统”为年号,目的正是为了表明他的王朝才是中国的正统王朝,其他如南宋等政权都是伪政权,实际上是为南下灭宋,统一全国作舆论准备。

1264年8月,为了庆祝战败阿里不哥,忽必烈把中统五年改为至元元年,并且大赦天下。

1271年11月,忽必烈宣布建立新的国号,其诏书说:“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究竟定什么样的“鸿名”呢?诏书说:既不能像秦汉那样以“初起之地名”作为国号,也不能像隋、唐那样以“所封爵邑”作为国名,而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

“元”乃万物之始,宇宙之源,如元旦、元月等,但同时又有最大之意:“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历代政权的礼仪制度,至元六年十月,忽必烈命刘秉忠、许衡等人制定朝仪,“稽诸古典,参以时宜,沿情定制,而肄习之,百日而毕”,即“颇采古礼”、“杂就金制”而成。规定朝仪制定完成后,皇帝即位、元旦朝贺、天寿节,及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还有郊庙礼成、群臣朝贺等场合,都要严格执行。而大飨宗亲、赐宴大臣,还可以使用本民族的礼俗。

在此之前,蒙古汗国朝会的燕飨之礼,多按蒙古族比较原始的习俗办理。因此遇到重大节日和活动,大小官吏在大汗的帐殿前面随意走动,人声鼎沸,杂乱无章,有失大雅。朝仪制定完毕后,忽必烈命令丞相安童、大司农孛罗选择蒙古宿卫士兵二百余人进行演练。至元七年二月丙子,忽必烈和皇后来到行宫,观看了刘秉忠等人所制定的朝仪,十分满意,赐以美酒犒赏。八年二月,设立侍仪司,专门掌管朝仪。配备了左、右侍仪,侍仪司事,左、右侍仪使,左、右直侍仪事,左、右侍仪副使,佥左、右侍仪事,承奉班都知,引进副使,侍仪署令等,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管理机构。

汉高祖刘邦时叔孙通帮助他制定朝仪,纠正了农民起义军的草莽作风,建立了正常的封建秩序,使刘邦体会到了做皇帝的权威:“吾乃今知皇帝之贵也。”刘秉忠、许衡等帮助忽必烈制定朝仪,纠正了蒙古族政权军事民主制的作风,确立了历代汉族政权的封建礼制,使忽必烈深切地体会到“尊严宸极,辨上下而示等威”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当然,忽必烈颁布的朝仪与中原王朝的礼仪制度相比也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皇帝皇后列坐御榻,同受朝贺。而汉族历代皇朝中,皇后是没有这种权利的。

第二,增加了三叩头。可能是窝阔台时九次以首叩地礼仪的减化。

第三,部分保留了蒙古草原风俗,朝朝仪结束后,还要举行蒙古传统的质孙宴。

质孙宴,本为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每年巡幸上都时举办的招待宗亲、大臣们所专设的宴席。此宴集蒙古族传统饮食、歌舞、游戏、竞技于一体,场面隆重,消费奢华。赴宴者须穿清一色而华贵的质孙服,宴会连开三天用羊两千,用马三匹,赴宴者要每天换一次全场衣帽颜色一致的服装。

现代质孙宴从此之后,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朝廷礼仪制度更完善了,元朝体质是汉法为主掺杂蒙古旧制的混合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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